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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6 08:39:00   作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各相关从业单位:

近期,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100号),就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质量,提高行业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好部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部(省)管理系统”)数据质量,加强我省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业绩自查、核查工作

(一)核查范围。部(省)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并经审核发布的各资质等级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信息。

(二)核查内容。主要对部(省)管理系统中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四项内容进行核查。其中,个人业绩信息和企业业绩信息为核查重点。

三)从业单位自查。2024年6月30日前,请各从业单位对本单位业绩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一是对信息填报不完整、更新不及时业绩信息的自查整改。请各从业单位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更新。其中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新(改扩)建业绩信息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1〕116号)(见附件1)进行申报;普通国省道养护业绩信息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及养护业绩录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21〕34号)(附件2)进行申报;农村公路业绩信息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绩录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23〕127号)(附件3)进行申报;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新(改扩)建监理企业业绩信息按照《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进行申报;二是对信息填报不准确、虚假业绩信息的自查整改。请各从业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附件5)和承诺书(附件6)报厅,厅将组织相关处室审批确认后再修改、删除有关信息。

(四)省厅组织核查。2024年7月至12月,厅组织对部系统中发布涉及我省从业企业信息进行核查。由厅基建处核查负责施工和设计从业企业基本信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新(改扩)建业绩信息;厅养护处负责核查普通国省道养护(含养护施工、设计、监理)业绩;厅农村处负责核查农村公路业绩信息;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监理从业企业基本信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新(改扩)建监理业绩信息,核查具体要求由负责单位(部门)另行细化。核查期间发现从业企业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年度信用评价。对核查发现从业企业已注销的,请厅直相关单位及相关处室于2024年12月30日前反馈厅基建处汇总后统一报部注销系统账户。2025年1月1日后,根据投诉举报等线索或后续核查中发现已核查内容仍存在虚假信息的,省厅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报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二、开展业绩补录工作

申请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各等级企业资质所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等信息尚未录入部(省)管理系统的,请各从业单位按照现行模式最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竣(交)工的存量业绩申报,之后将关闭系统补录功能。

三、开展业绩新录入工作

参照当前公路工程监理业绩管理模式,对2025年1月1日(含)后新开工和在建的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设计、施工业绩登记管理。一是对2025年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设计和施工(含分包,下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项目基础信息、设计和施工合同段信息、分包信息录入部管理系统;设计和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录入项目基础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主要从业人员录入部管理系统,并依次提交建设单位和省厅审核。二是对2025年续建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企业按照上述录入程序,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相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已录入部(省)管理系统的项目基础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企业在变更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信息变更申请,按原录入程序报相应审核单位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从业单位珍惜此次补录、纠正机会,安排专人负责,对企业基本信息和业绩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信用信息准确、真实。

(二)强化服务。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负责,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服好务,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承办处室要及时收集企业报送材料,及时录入系统审核公布。

(三)加强宣传。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要加强政策宣传,确保从业企业单位能够第一时间收到政策信息,及时按照要求修正、录入信用信息。



联系人:

厅基建处?李良东?0731-88770080

厅养护处?张晨路?0731-88770085

厅农村处?旷??浩?0731-88770192

省交通质安局?王舟?0731-85887093


???附件:

????附件1:《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1〕116号)

????附件2:《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及养护业绩录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21〕34号)

????附件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绩录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23〕127 号)

????附件4:关于做好“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附件5: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6:承诺书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