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湖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报送2022年第二季度以案释法案例

发布时间: 2022-06-15 17:29:34   作者: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李某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    行政处罚案件                       

案例报送时间:  2022     6    15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澧县交通运输局 马健 

审稿:(实名,逐级)  澧县交通运输局法制股  李智     

检索主题 危险货物 道路运输 安全卡   以案释法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以案释法、普法、案例、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案例报送单位: 澧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常德市澧县澧阳镇州后街2号                             

邮编:  415500                                 

电话: 0736-3263336                            

二、案例正文采集  

危货运输无小事  从严查处保安全

【案情简介】

2022年xx月xx日x时x分,澧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某、陈某等一行四人在二广高速城头山春运检查站执行日常检查时,例行对经过该检查站的湘xxx (主)湘xxx(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通过现场询问该车驾驶员、押运员得知该车是从湖北某地运31.5吨双氧水到湖南某地途经此处。经进一步查阅相关证件、运单、警示标志以及随车携带的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等物品,发现驾驶人李某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驾驶员李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决定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与处理】

经调查,驾驶人李某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当事人陈述、以及现场照片、相关证件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对上述证据未提出异议。该机关对驾驶人李某“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安全卡”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定。驾驶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运输车辆应当安装、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的规定,决定1.责令驾驶人肖某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驾驶人李某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2019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该《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运输车辆应当安装、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3392) 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防范和遏制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有着重要意义。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是明白卡、安全卡

危险货物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操作、防护和处置的方式也不尽相同。这些危险货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对人民的安全、健康及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构成了严峻挑战。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不断加强、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暴露出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中仍存在标准体系不统一、运营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在仓储、装卸、运输、使用过程中不按规范操作,以至于发生泄漏后处置不及时、防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是以卡片的形式记录危险品品名、类别、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存储注意事项、运输注意事项。告知操作处理的方法,个人如何防护。告知对环境的影响,如果发生泄露后如何处理,采取什么急救措施以及灭火措施等。只有将“危险货物安全卡”随车携带,时时提示、指导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人员进行正确的规范操作,正确处置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避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对车辆和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六部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不管是人员上、装备上还是其他设备上都有严格的要求,这是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须具备的条件。

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必须持有的证件: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运输车辆应当安装、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5)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当安装、粘贴符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要求的安全标示牌。

(6)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险废物时,还应当按规定随车携带单证报告。

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要有的证件:

①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②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车辆和人员,只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随车携带好相关证件、标志牌、运单等,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才能保证安全顺利运输。

四、该案查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自由裁量得当

该案的查处也比较简单,违法行为也便于认定。此案有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以及现场照片和执法记录仪记录,驾驶人李某对相关证据认定无异议。在此案处罚中,鉴于当事人认识错误的态度诚恳,其违反行为也未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予以从轻处罚,责令驾驶人李某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我国是危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道路上,这些危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复杂,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些年,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发展形势持续向好,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比如非法托运、违规运输、运输车辆违规挂靠等重大安全风险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不合格罐车流入运输市场并“带病”运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控措施亟待规范等。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通报的5起道路运输事故,其中2起就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关。因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危险货物运输无小事,严防严管才能保安全。“未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看似问题小,从情理上对驾驶人员或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可以理解。但危险货物运输小事不小,不按规定要求落实,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只有从小事着手、从细微处着手,把“小事”不小看,按程序、规定要求规范操作,才能防患于未然,进一步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有效遏制道路运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