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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6-09 11:33:16   作者:湖南交通运输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厅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2020年2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明确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按期整改到位。为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厅成立了招投标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9项问题,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细化成为16项整改任务28条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逐条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截至目前,28条整改措施中已有14项全部完成整改,12项基本完成整改,2项整改任务正在按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抓紧整改落实。巡视组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3项已整改到位,1项正在按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抓紧整改。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担当意识不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有差距。主要体现在思想认识有偏差、“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法规执行打折扣等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专题安排招投标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中学习,厅党组就如何切实提高担当意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部署进行了充分研讨。二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及厅机关纪委已组织对监督执纪流程进行了优化,下一步紧盯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监督的再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了交通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201912月以来已在省管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下一步将向市州交通建设项目全面推广。四是已制定《交通运输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将招投标管理、信用评价纳入市州和县市区督查激励范围。五是正在组织起草《关于加强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层层压实地方责任。

(二)反馈问题:行政监管不力,交通项目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仍然突出。主要体现在:对规避招标把关不严、对量身定做熟视无睹、对围标串标查处不深、对违法分包监督不实等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对省审计厅发现的应招未招标问题及移动支付规避招标行为进行再梳理、再核查,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当前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内部机构改革,实行竞聘上岗。二是已制定了《关于做好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自202071日开始施行。三是已下发了《关于修订<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19版)>部分条款的通知》,正在组织修订《湖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湖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强化公平竞争性审查,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和做法,为民营企业参与交通项目建设打造公平竞争平台。四是已起草《湖南省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在建高速公路质量安全、人员履约、进度管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拟将合法分包单位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及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分包工程管理。

(三)反馈问题:治理能力不强,交通项目招投标行业监管职责难以落实。主要体现在:对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全流程监管平台尚未建立、行政监管执法力度偏弱等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下发了《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建立奖惩机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将项目整体进展、基建程序履行、招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等纳入投资人及项目参建单位考核范围。二是正在修订《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拟将建设进度报送、进度计划完成等情况与合同履约、质量安全管理、从业行为等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按相关规定实行信用等级动态调整。三是已制定出台《工程造价管理审查导则》《造价咨询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实现造价审查清单化、标准化、流程化,完善造价管理与监督管控体系。四是已上线运行“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平台”,正在开发“建设项目履约报送系统”,正在协助省公管办组织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协助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中心和交易统计分析系统,形成交易异常问题和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将现场履约与标前承诺进行比对,将工程进度与合同约定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人员履约监管与招投标管理、人员变更管理、信用评价管理有机融合,推动行业治理闭环管理。五是已上线运行“湖南省交通质安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这次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巩固深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招投标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促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建设市场环境。

(二)加大巡视整改落实督办力度。由厅内控办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一按时整改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巡视整改下半篇文章。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牢固树立项目全过程管理理念,建立完善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人员履约、质量安全、合同管理等方面监管,补齐管理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闭环。

(四)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继续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笼子,完善流程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依靠科技手段,推进招投标全程信息化、电子化、智能化,实现交易无缝对接、信息及时共享、远程异地评标,健全相匹配的交易制度体系。实现信用评价全覆盖,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不断加大违约处罚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有效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结合“信用湖南”建设,将招投标过程中的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及个人信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提高失信违法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威慑力;探索建立“红名单”库,建立守信激励制度,形成“长期守信、处处激励”的褒奖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分包建设市场。完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努力创建规范、竞争、有序的分包建设市场,扩大分包队伍成长空间,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将无序竞争转为良性循环,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分包队伍分工专业化、竞争有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