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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汽车客运站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服务质量等级核定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16 10:18:39   作者: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湘运管站场201911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省汽车客运站2018年度

质量信誉考核和服务质量等级

核定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处(局)岳阳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为加强我省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管理,根据《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和湖南省道路客运站服务质量等级核定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客运站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服务质量等级核定检查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考核范围、周期和考核内容

质量信誉考核范围:全省等级客运站。

服务质量等级核定范围:全省三级以上客运站。

考核周期: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核内容:《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

考核相关表格:考核表见附件1、计分表见附件2、问卷调查表见附件3、附件4。

二、2018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衔接,及时掌握对客运站日常和专项安全检查以及群众满意客运站暗访调查数据结果,建立健全动态考核和监督机制,对群众满意客运站暗访调查不合格的客运站以及暗访调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重点检查,确保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能客观反映客运站的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客运站的行业监管,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开。督促客运站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2.及时掌握客运站基础数据。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既是各级运管机构监管客运站规范服务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一次对所辖地客运站经营状况的全面梳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利用“三级协同系统”完善客运站许可等信息资料,客运站数量有变化的,要及时报备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等级客运站考核率要努力做到100%。

3.规范完成考核信息录入和上报。质量信誉考核同时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信用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和上报。

1)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必须通过“信用系统”办理,各地可加入“湖南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群(群号:338235332)交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也可咨询系统开发公司(联系人:万娟0731-82582556)。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是否通过“信用系统”申报和考核由各市州运管处(局)根据本辖区情况自行决定。

2)客运站自评栏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初核、复核栏有扣分的,应在系统中录入扣分的具体原因。客运站的经营违章、恶性服务事件等情况应在系统中对应年度的“信用信息”栏录入

3)新建成、未启用或启用率极低的客运站,如果拟维持原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或服务质量等级,不参加2018年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须由经营户在信用系统里提交申请,经运管机构逐级复核最终由省局确定后,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站的考核。

三、2018年度考核资料报送要求

1.各市州运管处(执法)机构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本次考核工作总结、辖区内二级以上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表中备注栏请写明站级)上报省局站场管理科。客运站数量或站级与2017年度考核上报情况相比有变化的应附书面说明。

2.三级及以下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三级客运站服务质量核定工作应于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并于9月15日前将三级及以下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向省局报备。同时应将已许可发证的简易站是否正常使用的情况一并上报。

3.以上资料包括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和电子版(总结和汇总表发电子邮箱),纸质版作为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存档备查。

省局将对“信用系统”使用情况和拟评为AAA的二级以上客运站予以抽查,对工作没有正常开展或资料迟报、少报、错报的将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

人:佘爱平 联系电话:0731-8258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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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0731-82239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