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郴交处罚决定[2019]0235号 | ||||
案件名称: | -- | 权力事项名称: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04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元) | 处罚机关: | 市运管处客运所 | ||
处罚事由: | "2019年7月4日郴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军、袁斌接市民投诉案件罗燕兵驾驶湘LY3121巡游出租车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经调查发现郴州市三维出租车有限公司所属驾驶员罗燕兵驾驶LY3121号巡游出租车于2019年6月27日16时40分左右从郴州人民西路美美世界搭载壹名乘客去往郴州市国庆北路友谊中皇城,16时50分到达目的地,收取运费12元,没有出具发票给乘客。经我局执法人员吴军、袁斌调查核实,罗燕兵从朋友罗仁喜手上转让湘LY3121号巡游出租车,罗仁喜通过13187361113手机与劳动路某个可私自安装有脉冲信号控制器,俗称“飞机表”,在营运过程中每按一次遥控器可增加营运里程0.1-0.2公里,每趟次大概多收乘客运费2-5元。罗燕兵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执法人员制作了罗燕兵的询问笔录等证据。" | 处罚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罗燕兵 | 被处罚对象类别: | 自然人 | ||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
提交人: | 市运管处客运所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0-07-04 | ||
备注: | -- | ||||